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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統一部署,2022年4月19日至6月27日,省委第八巡視組對省生態環境廳黨組(含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進行了巡視。2022年7月26日,省委第八巡視組向省生態環境廳黨組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巡視工作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強化擔當,堅定巡視整改政治自覺
廳黨組對巡視反饋的問題誠懇認領、照單全收、深刻剖析,堅決把巡視整改作為嚴肅的重大政治任務,從政治上看問題、查根源、找對策、抓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廳黨組始終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整改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指導,堅決貫徹中央和省委關于深化政治巡視的要求,把巡視整改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巡視整改過程中,反復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深入學習黨中央和省委關于巡視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領會中央和省委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視、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深刻把握巡視是“政治體檢”、巡視整改是政治任務的內在要求,深化認識、統一思想,不斷增強堅決整改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二)夯實主體責任抓整改。廳黨組帶頭落實巡視整改主體責任,主要領導堅決扛起巡視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領銜成立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8次召開會議部署推進巡視整改工作,多次就抓緊抓實巡視整改提出具體要求。其他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在主動認領和整改自身問題的同時,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領域的巡視整改工作。市縣兩級參照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推動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牽頭抓、責任部門具體抓、系統上下聯動抓”的工作格局和整改合力,確保巡視和上下聯動巡察反饋問題整改件件有人管、事事有落實、樁樁見成效。
(三)堅持從嚴從實抓整改。廳黨組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召開整改工作調度會10次,專項督查13次,起草各類簡報、報告30余個。對巡視整改工作“掛圖作戰”,對整改措施完成情況實行“紅黃綠”三色預警。建立整改銷號制度,銷號材料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廳領導簽字背書后報廳巡視整改辦,廳巡視整改辦集體研究后向黨組報告,提出是否報送省紀委省監委、省委組織部、省委巡視辦和省委第八巡視組審核銷號的建議,確保巡視整改按時保質保量扎實推進。
(四)強化工作機制抓整改。為確保巡視整改工作取得實效,廳黨組對巡視反饋問題認真梳理分類,建立問題臺賬,實行銷號整改。廳黨組于8月30日印發了《關于認真做好省委第八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的通知》,并將省委書記專題會議指出的問題、十五屆省委第一輪巡視發現的普遍性問題和省紀委省監委反腐敗專項調研、案件查辦、日常發現的問題一體推進,一并整改,有針對性地制定了整改措施和整治方案。建立并實行“每天報進度、三天一督查、五天一簡報”工作制度。駐廳紀檢監察組充分履行監督責任,精準對焦巡視整改重點問題,對巡視整改工作全程跟蹤督導,先后進行了4次現場督導,下發1份督辦函,對進展緩慢的進行催辦和督促。
二、精準發力,推動巡視整改落到實處
(一)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不夠深入,貫徹落實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存在差距。
1.廳黨組增強學用結合,在實踐中增強導向意識。
一是9月廳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分專題學習交流了《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二是8月4日,廳主要領導以“堅持和加強黨對生態文明建設的全面領導,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為題為廳直系統黨員干部上了黨課。三是在8月至9月參加全省風景名勝區整合優化市級預案評審會,對風景名勝區違法違規問題整改情況進行現場督導;10月印發《關于認真履行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職責加快推進全省風景名勝區違法違規問題整改工作的函》,強化風景名勝區監管。四是9月印發《江西省生態環境廳自然保護地規劃調整審查工作制度》。
2.對“兩高”項目環評審批堅持保護優先原則。
一是8月印發《關于督促九江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燒堿項目加快整改的函》,責成九江市生態環境局督促企業整改并定期報送進度;9月22日分管廳領導帶隊現場督導幫扶,指導企業按要求落實整改措施。二是9月印發《關于規范“兩高”項目環評審批管理的通知》《關于開展“兩高”項目環評文件質量復核的通知》,規范“兩高”項目環評審批管理,建立“兩高”項目清單;對市、縣審批的“兩高”項目開展了環評初查,對存在質量問題的4份環評文件的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進行公開通報和信用記分。
3.堅持生態惠民、生態利民、生態為民。
一是制定《江西省辦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環境信訪件工作規范(試行)》,明確辦理流程及信訪件辦理結果公開要求;梳理出32個整改正面典型案例,6月-8月,擇優篩選出19個連續在江西環境公眾號公開宣傳,8月向江西電視臺推薦1個進行宣傳報道;定期調度信訪件整改進展,對未辦結的120件信訪件,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信訪件辦理的通知》,督促各設區市加快辦理;印發《關于對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未辦結信訪件開展專項監督檢查的函》,督促各專員辦及時開展專項監督檢查。二是制定《化解環境信訪突出問題百日攻堅行動工作方案》,組織各級生態環境部門開展環境信訪矛盾集中排查、集中推進化解突出問題;強化省級調研督導,持續開展信訪現場核查督導工作,共對29家企業(單位)問題整改情況開展現場核查督導,壓實責任,推動問題解決。
4.監督解決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
一是5月聯合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印發實施了《江西省深入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工作方案》《關于開展深入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的通告》。截至10月26日,全省共出動執法人員35653人次,排查企業14748家次,發現并督促整改各類環境問題2994個,查處環境違法案件95起,累計罰款1397.7萬元,移送公安機關并立案35起,抓捕犯罪嫌疑人42人。二是及時督促相關設區市對鷹潭龍崗工業園、金溪陸坊工業園、永豐循環經濟產業園部分企業非法排污認真調查核實,撫州金溪、吉安永豐、鷹潭余江生態環境局分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現已完成整改。
5.指導市縣局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一是制定《江西省規范辦理環境信訪工作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8月中旬至9月30日,在全省開展“規范辦理環境信訪工作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發現舉報平臺案件錄入不全、臺賬登記不規范、舉報辦理機制不完善等問題共計15個,均已按時整改到位。二是成立領導小組和出臺規范性文件,建立和完善長效機制。目前,全省11個設區市、贛江新區生態環境局均已制定和完善了有關規范性文件。
6.強化責任擔當,增大執法力度。
一是印發《江西省生態環境執法監督幫扶工作機制》《關于開展排污許可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專項監督幫扶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全省生態環境執法監督幫扶工作機制,制定了2022年執法監督幫扶計劃,對九江、萍鄉、吉安相關發電行業控排企業開展執法監督幫扶,并對全省各地市建設項目“三同時”和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情況進行執法監督幫扶;印發《關于開展2022年全省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交叉檢查的通知》,對2個市級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的環境現狀進行綜合排查。二是8月印發《2022年全省污染源自動監控交叉檢查實戰練兵比武實施方案》,組織9個設區市局開展了跨設區市污染源自動監控交叉檢查活動,共檢查企業196家,發現各類問題830個。9月印發《關于對2022年全省污染源自動監控交叉檢查異地幫扶發現問題進行交辦的通知》。三是印發《統籌抓好三個專項行動嚴防生態環境風險保障群眾權益督導工作方案》,進一步加大省級執法檢查力度,組織精干力量對各地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
7.加強對基層生態環境部門執法工作的指導力度。
一是制定《江西省生態環境綜合執法能力建設年活動實施意見》《2022年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活動方案》《江西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規范化建設實施方案》《江西省生態環境執法廉潔承諾制度》。二是組織開展全省首屆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大練兵比武活動,推動了全省執法干部執法理論知識、現場執法技能和案卷制作水平的提高。三是結合省紀委生態環境領域反腐敗專題調研指出的環境執法突出問題,制定《全省生態環境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方案》,推動各級生態環境執法隊伍深入查找并解決環境執法突出問題,建立長效機制。
8.堅持“綠色生態是江西大財富、大優勢、大品牌”,壯大綠色經濟,創新綠色制度,繁榮綠色文化。
一是8月19日,在贛州市舉辦“美麗中國百人論壇2022年會”,論壇主席、生態環境部部長,省長出席并致辭;論壇副主席、中國科協黨組書記視頻致辭;6名院士出席年會,共160余人通過線上、線下方式參加年會。二是8月印發《江西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能源結構調整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等29個專項行動具體工作方案;《鄱陽湖總磷污染控制與削減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審議稿)已于10月24日通過第52次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審議通過。三是與國家開發銀行江西省分行、北京銀行南昌分行分別簽訂《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共同推進建設美麗江西合作備忘錄》。四是7月28日,組織召開2022年全省自然生態保護工作會議,表彰先進,總結工作,分析形勢,部署“十四五”及下一階段全省自然生態保護重點任務。五是9月27日,召開了江西省2022年生態文明示范創建工作新聞發布會,介紹我省2022年生態文明示范創建工作情況,宣傳各地示范創建成效,打造了一批示范創建典型樣板;組織開展示范創建典型案例征集活動,采取“每日一星”形式,擇優通過“雙微”等載體進行廣泛深入宣傳,持續擴大社會影響。六是通過雙微新媒體平臺多層次多角度開展新媒體綠色生態宣傳,聯合省委宣傳部舉行“江西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打造美麗中國“江西樣板”專題)。于11月24日舉辦了“2022美麗江西媒體詩e行”活動。
9.筑牢綠色屏障,提升生態保護與修復監控能力。
一是8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實施意見》。二是配合省自然資源廳開展綠色礦山審計整改現場督導和2022年綠色礦山“回頭看”工作,并進行了通報;對2022年第一批省級綠色礦山予以核查,配合省自然資源廳將15家礦山企業納入省級綠色礦山名錄。三是8月組織開展2022年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回頭看”和礦山生態環境問題整改調研督導,并印發《關于扎實推進礦山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加強督促指導,抓實問題整改。
10.推進實施“美麗江西”建設。
一是6月邀請生態環境部規劃院專家赴贛州市共同指導開展美麗贛州建設和建立2022年工作臺賬;9月美麗贛州建設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美麗贛州建設行動2022年工作臺賬》。二是9月召開各設區市美麗辦主任座談會暨美麗江西建設縣級試點工作推進會,指導6個縣(市、區)開展縣級試點工作。積極履行“美麗江西”建設牽頭職責,督促各責任單位完成年度任務,印發《美麗江西建設在行動2022年資料匯編》,推廣各地美麗建設經驗。
11.廳黨組加強對行政審批事項的把關監管。
一是9月發布了全省年度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建設項目投資引導性建議,引導社會資本合理投資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建設項目。二是9月印發《關于推動建立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與處置項目環評聯動機制的通知》,建立廳環評管理部門與固體廢物管理部門的聯動機制。三是印發《關于建立開發區建設項目環評協調溝通機制的通知》,建立生態環境部門與開發區協調溝通機制。四是9月開展了全省環評與排污許可管理培訓,并就強化服務意識和作風建設進行強調部署。五是建立對市縣環評審核復核機制,壓實地市環評審批責任。
12.規范核發排污許可證審查核心指標信息,有序發放排污許可證,兌現服務承諾。
10月印發《關于規范排污許可證核發聯審的指導意見》,提出核發時限要求,切實提高排污許可證核發質量,并推行網上辦理,排污單位及核發部門分別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進行排污許可證申領及審查、決定。
13.強化污染防治問題監管工作。
一是指導各地編制出臺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目前贛州、鷹潭、景德鎮已印發。二是9月上旬印發了《關于開展2022年度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的通知》,在全省開展2022年度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目前除受疫情影響的萍鄉市、鷹潭市和吉安市部分區縣,其他地市均已順利完成。三是印發《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跨省轉移行政審批規程》《一般固體廢物跨省轉移利用備案工作規程》,截至10月26日,共備案通過一般固體廢物跨省轉移利用事項145項,由于不符合備案要求等原因共退回備案23項;通過危險廢物跨省轉入利用事項148項,否決轉入54項;通過危險廢物跨省轉出利用事項97項,否決轉出18項。
14.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督促指導。
一是印發《關于開展2022年年度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監督檢查的通知》《關于加快市縣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能力建設的通知》,加強對監測工作督促指導,并督促市屬監測機構形成監測能力。二是8月修訂完善《江西省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三是4月印發《關于深入開展污染源自動監控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組織全省生態環境部門深入開展污染源自動監控專項整治,提升自動監測數據質量。四是9月23日,邀請中國環境總站及上海市環境監測中心專家,就水環境綜合分析及疫情影響下臭氧污染形勢分析進行授課;持續加強人才隊伍建設,9月引進武漢大學攝影測量與遙感專業博士1名;9月修訂完善《江西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樣品加密管理制度》。五是督促指導企業對碳排放報告質量問題整改,企業重新編制的碳排放報告已上傳至環境信息平臺,整改完成率100%;組織各設區市生態環境局開展自查自糾,9月已完成所有問題整改。持續組織開展污染源自動監控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可溯源、可追蹤的Lims系統,健全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責任機制,防范數據造假。
15.克服畏難情緒,發揮環委會辦公室作用,落實生態環境問題包案、約談等制度。
一是8月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省環委會各專業委員會工作制度的通知》,實行每季度調度;完成省環委會及各專業委員會成員單位通訊錄。二是深化對省直有關部門履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專題調研成果運用,向42個省直有關部門發函開展了書面調研,9月向14個省直部門復函反饋所提建議辦理意見。三是8月對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政府、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進行了約談;9月印發《關于開展生態環境質量排名靠后且同比惡化縣(市、區)掛點包案工作的通知》,對全省大氣、水指標排名后20位且同比惡化的縣(市、區)實行設區市生態環境局領導掛點包案制。同時梳理出2022年上半年生態環境質量排名靠后且同比惡化縣(市、區)名單,印發至有關設區市環委會辦公室。下步,將認真梳理對設區市、省屬國有企業每批次省生態環保督察共性問題,向省直有關部門進行移交,推動分行業、分領域解決問題。
16.面對新的體制,廳黨組積極研究并主動與市縣黨委對接。
一是9月印發《關于報送黨建工作總結的通知》,要求各設區市生態環境局認真梳理、全面總結黨建工作。形成了《市縣生態環境部門黨建工作情況報告》,并于10月在第36次廳黨組會上專題研究市縣局黨建工作,部署下一步市縣局黨建工作。二是駐廳紀檢監察組,結合具體業務先后對駐南昌、萍鄉、新余、九江、景德鎮、撫州市局紀檢監察組開展了業務幫扶和監督指導;督促指導各市駐局紀檢監察組履職擔當,從政治能力、工作能力、履職擔當、廉潔自律、群眾口碑等方面對局班子成員進行“政治畫像”,匯總上報各市生態環境系統干部被立案、處分的情況以及正科實職干部問題線索處置情況。下步,將主動加強與市縣黨委對接,研究強化對市縣局領導班子管理的舉措辦法。
17.廳黨組增強省級環保執法檢查力度。
一是印發《2022年全省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執法檢查計劃》,聯合開展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對萍鄉、吉安兩地依法解決風景名勝區新增違建問題進行督促。二是制定《2022年全省生態環境執法稽查工作計劃》,對6個設區市生態環境局開展稽查,并分別抽取相關設區市2個縣級生態環境局同步開展稽查。三是加大對各地市的監督指導力度,制定《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建立生態環境執法、應急與監測聯動機制的指導意見》《江西省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管理辦法(試行)》《江西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普法工作規定》《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重大復雜生態環境違法案件專案查辦制度》《江西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履職評估辦法(試行)》等制度。四是8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鄱陽湖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18.廳黨組強化對環境監測業務的指導監管,強化對市縣監測工作的監督力度。
一是印發《關于加快市縣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能力建設的通知》,督促市縣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形成監測能力。二是8月對外發布《關于對江西恒定環保檢測服務有限公司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進行處理的公告》,依法將涉及弄虛作假行為人員信息列入不良記錄名單并上報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實現了信息共享和聯合懲誡。三是印發《關于開展2022年年度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監督檢查的通知》,正在對市縣生態環境監測工作開展專項檢查。
19.面對接收的新職能,強化培訓、提升干部業務能力。
一是9月8日,邀請生態環境部兩位專家分別就入河排污口與水功能區等新劃轉職能為全省生態環境部門作專題視頻授課,并組織各設區市生態環境局就入河排污口與水功能區業務工作進行視頻交流座談。二是9月15至16日,組織召開2022年江西省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培訓會,進一步提升了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能力。三是召開廳第六次新時代新知識集體學習視頻會,圍繞“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進行了專題輔導授課;舉辦了全省化工園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培訓;8月印發《江西省化工園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質控尺度(第一批)》。四是9月23日,組織召開2022年度土壤生態環境、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環境管理“百日攻堅”行動動員暨業務培訓視頻會。
20.增強系統治理意識,堅持問題導向,專項行動與日常監管同向發力,水氣土一體治理,穩固生態環境質量。
一是7月印發《2021年度江西省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實施方案》,對11個設區市開展考核;將各設區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結果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內容,4月已對部分設區市、7月已對部分省屬國有企業開展了督察;9月會同省發改委等7部門聯合印發《江西省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二是全面梳理2022年單月出現V類和劣V類水的斷面,并開展問題會商和現場幫扶,組織各地開展加密水質監測,指導相關地區加強問題整改。三是8月22日至27日,派出幫扶指導組赴南昌、九江、萍鄉開展夏季臭氧攻堅實地幫扶;印發了大氣污染防治作戰指揮、科技支撐、形勢分析、預警提醒、分級管控五項工作機制和推進江西省大氣污染全域全境全面治理的指導意見,全省推廣大氣污染防治“一二三四五”工作法。四是堅持在月度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公布全省各地空氣質量排名前十后十名單;從6月起,每月在廳網站、微信公眾號公布全省各地月度PM2.5濃度排名前十、后十名單;對1-7月空氣質量排名后十且同比惡化的縣(市、區)進行了發函提醒,并于8月26日召集有關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進行集中提醒座談。五是印發《江西省涉氣重點行業企業現場督導幫扶手冊(試行)》。六是開展全省鋼鐵行業大氣現狀調研,并形成調研報告,逐步推動鋼鐵行業深度治理。七是組織開展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報告抽查,對隱患排查和整改不到位的進行調度通報并督促落實。八是《鄱陽湖總磷污染控制與削減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于11月5日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實施。下步,將督促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認真落實大氣污染防治主體責任,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
21.摸清碳排放重點企業情況,對企業開展碳排放交易政策指導和培訓,推動企業真正進入碳排放交易市場。
一是9月完成了我省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2021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工作,核查數據上報生態環境部。二是9月15至16日,組織召開2022年江西省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培訓會,就“全國碳市場建設、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要求及碳資產管理”等內容進行專題培訓,提高了重點企業參與全國碳市場能力。
22.提升市縣局干部對落實碳達峰目標任務的重視程度。
一是8月印發《關于開展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相關知識學習活動的通知》,組織開展全省生態環境系統碳達峰碳中和專題學習;9月15至16日,組織召開2022年江西省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培訓會;9月編制完成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學習資料匯編。二是9月印發《江西省生態環境系統2022年度目標管理考核細則》,將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工作知識學習情況納入年度考核;為廳直系統縣處級領導干部訂購《碳達峰碳中和干部讀本》。三是9月會同省發改委等7部門聯合印發《江西省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下步,將建立常態化學習機制,要求各市縣生態環境系統黨組(黨委)將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工作納入中心組學習內容。
23.作為改善營商環境成員單位,增強大局意識,強化服務意識。
一是9月印發《關于落實“支持贛江新區激發活力增強實力的若干措施”的舉措》的通知。二是8月召集相關處室(單位)召開服務企業接待日工作座談會,就提高全廳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完善服務企業接待日活動內容和方法進行座談交流、研究探討。三是印發《關于開展“服務企業接待日活動走過場”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確保整治工作在全省生態環境部門取得實效。四是重新梳理各設區市、贛江新區生態環境局服務企業接待日活動的責任單位、分管領導和聯絡員信息,建立服務企業接待日活動工作群,便于指導和交流工作,定期收集上月開展服務企業接待日活動情況,并做好臺賬。
24.提升優化營商環境服務能力。
一是7月28日召開2022年全省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工作暨環評領域廉政風險專項整治布置視頻會,總結工作,分析形勢,部署下一階段任務。二是9月印發《關于加強環評審批能效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加強環評審批能效建設,嚴格審批把關,強化人員、技術、經費保障,并完成環評審批能效建設情況統計。三是9月8日組織開展教育培訓。四是印發《關于舉辦2022年法治大講堂系列講座的通知》,制定月度計劃,圍繞生態環境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法治宣講;7月召開排污許可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專項監督幫扶視頻培訓會;8月印發《2022年全省污染源自動監控交叉檢查異地幫扶實戰練兵比武實施方案》,組織開展大練兵比武活動;組織全省各級生態環境綜合執法人員參加2022年全國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培訓。五是結合省紀委生態環境領域反腐專項調研指出問題,9月印發《環評審批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下步,按方案持續開展全省生態環境系統環評審批突出問題專項整治。
25.提升防范意識和化解能力,加強對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安全的監管。
一是10月印發《關于開展2022年全省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交叉檢查的通知》,組織開展全省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交叉檢查專項行動。二是印發《關于督促2021年全省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源地交叉檢查剩余問題整改的函》,2020年、2021年交叉執法檢查發現了257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
26.提升核與輻射安全監控能力,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溝通銜接,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一是起草了《江西省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工作規則》,并報請省委國安委印發實施。二是1月至10月完成了57場次的輻射安全與防護網絡考核,實際服務考生2316人;在省放廢庫完成建設輻射監測和應急培訓考核基地。三是9月印發《關于加強輻射事故應急演練的通知》,要求各設區市每年開展輻射事故應急演練;10月25日,省輻射站聯合九江市局在省輻射監測和應急培訓考核基地開展了“γ探傷丟源搜源監測與處置”輻射應急專項演習,20余人現場參加應急學習,調動監測設備10余臺、輻射應急車3輛、單兵系統9臺,演習任務圓滿完成。
27.加強對市縣局監管企業危廢處置不嚴問題的指導督促。
一是10月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五全”體系建設 實施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分級管理的通知》。二是8月印發《關于加強廢舊放射物(源)收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對Ⅳ類、Ⅴ類放射性廢物(源)的監督管理,督促相關單位按要求做好放射性廢物(源)的送貯工作。下步,將組織對各地生態環境部門開展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指導各地不斷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
(二)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不夠有力,履行“兩個責任”不夠到位。
28.加強對下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的重視程度。
一是8月29日,組織召開了2022年第三次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會議。二是加強對廳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領導,9月發文提醒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責任的有關制度,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黨委印發《全面從嚴治黨形勢分析制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2022年度任務安排》。三是9月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黨委印發《落實黨支部聯席會議(專題工作會議)制度工作方案》。下步,將進一步加強對廳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領導,壓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29.班子成員增強對分管處室黨風廉政工作的布置。
一是10月19日,廳黨組書記分別與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主要負責同志和分管廳領導就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和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開展個別談心談話,對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主要負責同志指出了4個問題,提出了4項要求,對分管廳領導指出了4個問題,提出了3項要求。兩名同志就指出問題均作了表態。二是7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政治談話工作的通知》,截至10月20日,省生態環境系統參加政治談話的領導干部人數合計177人,實現了全覆蓋。廳黨組書記與各設區市、贛江新區生態環境局12名主要負責同志進行了“一對一”政治談話,與廳機關處室負責人、廳屬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各生態環境監察專員辦第一副主任共43名同志進行了集體政治談話,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參加談話并提出了要求。9位分管廳領導分別對分管處室(單位)副處級領導干部開展了集體政治談話,分管人事工作的廳領導還對各設區市、贛江新區生態環境局的分管副局長開展了政治談話。共指出問題858個,制定整改措施1721條。目前已完成整改問題數758個,完成率88.34%。已完成整改措施數1400條,完成率81.35%。三是印發《關于吳志平、曾飛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通報》《關于開展“以案為鑒、警鐘長鳴”主題黨日的通知》,要求各級黨組織認真開展警示教育和警示教育主題黨日;10月編印《江西省生態環境系統違紀違法典型案例選編》。四是9月印發《江西省生態環境廳新時期加強廉潔文化建設的若干措施》,積極濃厚廉政文化氛圍。
30.落實紀檢監察建議,肅清其搞團團伙伙、破壞工作規則等惡劣情形。
一是9月印發《“七個有之”專項治理實施方案》《黨支部工作、打造模范機關工作提示》,在廳直系統部署開展“七個有之”問題專項治理,各黨支部組織了“七個有之”專項治理主題黨日,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進行了對照檢查,并填寫自查表。二是6月、9月分別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組織各單位(處室)提出廉政風險點針對性措施,匯總形成《2022年江西省生態環境系統廉政風險點防控制度清單》。三是修訂或廢止存在明顯廉政風險漏洞的有關制度規定,7月印發《關于印發〈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跨省轉移行政審批規程〉〈江西省生態環境廳一般固體廢物跨省轉移利用備案工作規程〉的通知》,10月發布《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廢止、宣布失效和保留實施規范性文件的公告》,共廢止文件12件,宣布失效文件4件。
31.廳門戶網站徹底刪除與曹永琳有關的宣傳信息。
一是通過清理曹永琳敏感詞問題,舉一反三,聘請第三方對廳網站、省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及廳新媒體平臺(微信、微博)進行錯字、敏感字檢測,類似問題已全面清理完畢。二是印發《江西省生態環境廳網站管理辦法》,明確了信息管理職責,信息發布實行分類分級審核,持續開展對廳網站、省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及廳新媒體平臺的檢測并作出工作提示。
32.提升市縣局對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視程度。
一是10月26日至29日在省委黨校舉辦綜合能力培訓班,將全面從嚴治黨列入培訓課程,提升市縣班子成員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意識。二是9月印發《關于開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設區市生態環境局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廳黨組對上報的自查報告進行抽查,對發現的個別市局有短板的問題印發工作提示,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任責任。三是9月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巡察反饋意見、全面從嚴治黨形勢分析會查擺問題整改的通知》,要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提高站位抓整改、壓實責任抓整改、務求實效抓整改、嚴肅紀律抓整改。
33.駐廳紀檢監察組對下發的監督建議強化跟進督促。
一是8月對4個設區市局、駐市監測中心的公車管理、公務接待、差旅費報銷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進行了抽查。二是加強對廳機關紀委和直屬單位紀委的監督指導和業務把關,對移送給廳機關紀委和直屬單位紀委有關問題線索,均要求上報結果,加強把關,并多次調度、會商,領辦2起,指導辦理并提級查辦1起,幫助廳機關紀委、直屬單位紀委干部提高實戰能力。三是加強廳直系統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組長專門約談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與規劃院紀委書記,要求督促院黨委強化黨員干部政治建設,嚴明紀律規矩,從嚴從實抓好干部職工日常監督管理,強化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進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督促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和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與規劃院各配齊紀委干部,借調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紀委兩位同志協助辦案、跟班學習,幫助在實戰中快速熟悉業務,提升能力素質。四是多次下沉到各核心業務處室幫助查找廉政風險,要求廳機關紀委切實履行職責,督促各處室各單位再次查找、梳理廉政風險點,有針對性地制定相關制度,扎緊制度的籠子。省廳梳理廉政風險防控制度取得了積極成效,印發制度46項,廢除、失效制度16項,更新制度1項。
34.對多年來全省系統存在的違紀問題舉一反三,深挖背后的利益輸送問題,提升發現問題的能力。
一是駐廳紀檢監察組不斷強化理論武裝,加強政治理論學習,特別是把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治國理政(第四卷)的系統學習作為必修課,長期堅持,深學細悟。支部會集中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治國理政(第四卷)的重要章節,開展集中研討,幫助全組成員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政治敏銳性,提升政治能力。二是駐廳紀檢監察組高度重視提升紀檢監察干部業務能力,日常通過師傅帶徒弟、實戰練兵,切實提高隊伍素質。積極響應省紀委省監委“一體化”干部隊伍培養號召,建立了全組業務人才培養對象檔案,全員參加“省紀委監委紀檢監察業務專題培訓會”,派出2位同志先后參加“江西省紀檢監察基礎業務集中輪訓”,隊伍業務素質有效提升。三是提高政治監督本領,駐廳紀檢監察組先后邀請廳輻射處、固體處同志授課,學習業務知識,吃準權力運行的風險點,不斷提升發現問題的能力。四是駐廳紀檢監察組已先后深入九江、宜春、上饒、吉安、撫州、萍鄉、贛州等30多個縣區開展監督檢查,對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長江經濟帶警示指出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再檢查,并注意深挖細查背后的利益輸送問題。經督查,發現了一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問題整改不力、履行污染防治職責不力的問題,責成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作出書面檢查,并對問題整改進行跟蹤問效。五是組長主動約談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與規劃院黨委、紀委負責同志,提出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規范財務管理、強化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等六個方面的工作要求,并督促立即落實整改;9月駐廳紀檢監察組派出檢查組分別對省輻射站、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與規劃院、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財務管理及‘中秋’‘國慶’期間中央八項規定執行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并進行了反饋,責成認真整改。六是嚴肅查處了萍鄉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支隊長劉某某亂作為、不作為等違紀問題,制作并督促廳黨組下發案情通報,開展執法領域作風專項治理。
35.督導市局對發現的工作浮在面上等作風問題深入核查、從嚴查處。
一是駐廳紀檢監察組在監督檢查中始終堅持嚴的主基調,對發現的不擔當不作為等突出作風問題,嚴肅問責,督促對吉安市局、萍鄉市局數據漏報、誤報問題責任人員嚴肅處理并全系統通報;督促省廳責成宜春市生態環境局就“隨意出具未發生嚴重環保失信證明”問題作出書面檢查,分管領導和責任人在局黨組會上作檢討;多次深入九江、宜春、撫州、萍鄉、贛州等30多個縣區開展監督檢查,發現了南昌安義等地一批突出作風的問題,責成市局認真調查處理,并督促廳黨組舉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二是8月駐廳紀檢監察組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巡察移交的問題線索,逐一認真研判,明確任務分工。三是巡視移交駐廳紀檢監察組信訪件共17件(含8月底移來4件),涉及黨員干部共18人。截至目前,本次巡視移交信訪件,除3起初核件外均已辦結,誡勉談話2人、責令深刻檢查2人,批評教育1人,談話提醒2人。駐廳紀檢監察組堅持從嚴查處,對函詢件多方側面了解,嚴格把關,堅決杜絕“一函了之”;對初核件,認真研究分析,深入排查,對錯誤行為定性多方論證。四是駐廳紀檢監察組多次召開組務會進行集體研究,逐一提出整改措施,落實責任人和整改期限,對于整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多次專題研究,逐項落實,確保各項整改措施落到實處。集體研判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對存疑問題一查到底。
36.嚴格資金分配把關,提高預算執行率和使用效益。
一是結合省紀委生態環境領域反腐敗專項調研指出問題,印發《關于開展生態環境專項資金項目突出問題專項整改工作實施方案》《關于開展2022年度生態環境專項資金監督和績效評價的通知》,深入開展全省生態環境系統資金項目突出問題專項整治;9月配合省財政廳制定印發《江西省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等四個實施細則》。二是印發《關于加快推進中央土壤污染防治、水(地下水)污染防治和農村環境整治等專項資金項目實施的提示函》《關于做好中央土壤、地下水和農村環境整治專項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有關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關于征求<江西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等3個文件意見的函》,督促相關單位提高預算執行,要求規范專項資金使用管理;9月會同省農業農村廳、省住建廳印發《關于做好審計專報有關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加強已有問題整改。三是積極督促推進宜春市生態環境局、樟樹生態環境局認真做好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工作。8月樟樹生態環境局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有關人員進行了檢討,并向宜春市生態環境局黨組進行了書面檢討;8月18日,宜春市生態環境局黨組對樟樹生態環境局相關人員分別進行誡勉談話和批評教育;8月印發《江西省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和項目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對全省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項目開展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各設區市均按實施方案要求完成了自查。
37.嚴格執行財經紀律。
一是印發了《江西省生態環境廳2021年度預算執行和生態環保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情況審計調查指出問題整改方案》,2021年度預算執行和生態環保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情況審計調查指出問題共38個,截至目前37個問題已完成整改。二是9月印發《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開展“過緊日子”規定落實情況專項檢查和財務監督巡查工作的通知》,10月組織開展了財務監督巡查,并印發情況通報。組織廳直各預算單位召開了2023年預算編制調度會,印發了關于2023年預算編制有關要求的工作提示。三是印發《江西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財務檢查工作方案》,對各駐市分中心財務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全面盤點。四是制定《江西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分中心財務核算上收試點方案》,對萍鄉中心、景德鎮中心兩個分中心先行試點,已于9月8日上收至中心進行統一財務核算。五是印發《江西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財務督查管理辦法(試行)》,對分中心財經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抽檢督查。9月對南昌、九江、景德鎮、萍鄉4個分中心進行了督查,并及時通報督查發現的問題。
38.落實“過緊日子”要求,降低日常公用經費。
一是9月印發《關于貫徹落實“過緊日子”有關要求的通知》,開展專項檢查,并印發情況通報。二是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與規劃院進一步壓縮公用經費,2022年1-9月與去年同期相比,單位產值的租車費用下降了1.47%,辦公用品和辦公耗材等公用經費下降10.23%;9月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與規劃院修訂印發了《公務用車使用管理辦法》《辦公用品、辦公耗材管理辦法》。
39.解決資金下撥不及時問題。
一是9月印發《中央污染防治資金分配管理流程》。二是9月配合省財政廳制定印發了《江西省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等四個實施細則》,加快資金下撥速度。
40.加強對危險廢物固體廢物管理、生態環境監測、水氣土生態管理等重點崗位監管,強化對監測評估、環評審批、許可證發放、設備采購等環節的制約。
一是6月、9月分別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組織各處室(單位)對廉政風險防控情況進行了更新梳理,匯總形成了2022年江西省生態環境系統廉政風險點防控措施清單和制度清單。二是9月組織全省各地環評審批人員共431人簽訂《廉潔從政承諾書》。三是9月修訂印發《江西省生態環境廳政府采購管理辦法》。四是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與規劃院組織各黨支部書記、業務部門負責人16人簽訂了廉政責任書,組織符合條件擔任專家的干部職工共148人簽訂了廉政承諾書。五是10月, 水處明確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核重點崗位責任人,并簽訂廉政風險承諾書;9月印發《中央水污染防治項目申報與審核省級審核程序》的通知,規范項目申報審核流程。六是固體處加強崗位廉政教育,在主題黨日活動和集中理論學習中開展警示教育學習;實行集體決策,定期召開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核發聯審會;實行AB角和定期輪崗制度,關鍵環節崗位分別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擔任,并開展定期輪崗制度;實行嚴格審核、復核分離制度。將相關制度上墻,實現制度可視化,進一步強化內部制約監督。七是9月,開展了2022年第四批(第三季度)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和農村環境整治項目評審,10月17日土壤處處務會通過了土壤處中央土壤、地下水、農村環境整治專項資金分配流程和廳土壤生態環境處集體議事規程。八是大氣處常態化開展廉政教育和重點崗位監督管理工作,做到警鐘長鳴;委托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與規劃院大氣環境研究所對各地申報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項目材料進行初審把關;強化重點崗位監督管理力度,制定《廳大氣處重大事項處務會研究決策制度》。九是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對固評人員實行集中辦公和定期輪崗,建立固評人員互通、項目互評機制,在綜合樓設立“電子眼”技術監督;印發《江西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項目技術評估(審)工作管理規程(試行)》等五項制度;8月對贛州、宜春監測中心開展吃公函“回頭看”專項檢查;通過意見征集和訪談溝通等多種方式,對《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干部職工參加項目評審(驗收)管理辦法》的運行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形成《關于<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干部職工參加項目評審(驗收)管理辦法>運行情況的評估報告》。
41.嚴格招投標把關。
一是9月組織開展了政府采購專題培訓,廳直系統負責政府采購的相關同志參加此次培訓會。二是督促指導廳屬各單位修訂完善政府采購管理辦法;10月下發《關于統計上報2018至2021年政府采購流標情況》的通知,了解和掌握各單位政府采購流標情況,要求流標2次的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贛州、吉安監測中心對流標情況進行說明,相關責任人受到問責處理。
42.避免優親厚友現象。
一是10月印發《關于開展違規招聘編外人員專項清理的通知》,各單位按照時間節點完成了專項清理。二是印發《廳直系統編外人員招聘工作管理實施辦法》,督促廳屬單位對本單位聘用人員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進一步規范人員聘用工作。三是10月印發《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關于規范干部職工親屬在環保企業從業報備制度的通知》,要求廳直系統處級以下(含處級)在編干部職工、廳屬各單位聘用的編外人員如實填寫個人情況,并簽訂不進行利益輸送承諾書。四是制定《關于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禁業范圍 (試行)》并報省委組織部備案。
43.對廳屬單位及部分市局超標辦公用房進行整改。
一是印發關于超標辦公用房整改的督辦函。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于8月26日前完成了整改,將原廳大樓11樓干部辦公用房全部搬至綜合樓,制定《江西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辦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試行)》和整改措施,對個別不符合規定的干部辦公用房及時進行了整改,全面核查了所有中心和分支機構的辦公用房,并進行登記造冊。二是9月印發《江西省生態環境系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要求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廳屬各單位、各設區市生態環境局對本部門辦公用房使用配備情況再進行一輪核實清理,督促干部職工簽訂《不超標使用辦公用房承諾書》。
44.禁止市縣局違規以配置移動執法終端為名購買手機。
一是9月印發《江西省生態環境系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要求市縣生態環境局開展專項清理整治行動。二是組織11個設區市、贛江新區生態環境局就以配置移動執法終端為名購買手機情況進行自查,自查范圍包括全系統6000余名干部職工。就整治過程中發現3個設區市4個方面的問題,已通過退回資金、停止使用、停止支出等措施整改到位。三是印發《關于規范做好生態環境系統移動執法終端配置的通知》,規范配發范圍,加強督查檢查,嚴格報備制度。
45.強化管理,整治市縣局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務接待、變相發放福利、違規發放津補貼、公車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一是印發實施了《關于開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十周年“回頭看”活動的實施方案》。二是8月2日至26日,對4個生態環境局及駐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進行了抽查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了通報,并督促抓好問題整改。三是9月印發《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建立和完善市生態環境局內部審計工作制度的通知》,有序推進各設區市、贛江新區生態環境局建立并推行內部審計工作制度。
46.緊密聯系群眾。
9月印發《關于對“行風熱線”電話和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清理整治的通知》,要求各設區市、贛江新區生態環境局對市縣局所涉及的“行風熱線”電話和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排查,并反饋清理排查結果。
47.深入基層調查研究。
一是9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優化調研工作的通知》,廳領導領題,率相關處室扎實開展調研,并形成了部分調研成果。二是修訂2022年省生態環境廳領導服務企業接待日安排表,將未參加服務企業接待日活動的廳領導列入工作計劃,按安排表開展活動。三是以當月輪值廳領導分管的領域為重點,開展專題接待,采取主動上門入企幫扶的形式,為企業排憂解難。8月開展了督察專題接待,9月開展了執法專題接待,10月開展了固體專題接待。
48.落實精減文件要求。
一是9月召集各處室(單位)召開白頭文件辦理及文號調整征求意見座談會,印發《關于對公文文號進行調整的通知》,減少15類文號。二是9月印發《關于進一步落實精文減會要求規范白頭文件辦理的工作提示》,收集各處室白頭文件印發情況,針對通報類重點文種進行清理。三是10月印發《關于建立健全精文減會常態化調度工作機制的通知》,加強前置審核,對不符合發文規范的白頭文件及時提醒糾正,截至10月26日,發文較去年同期減少約7%。
(三)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不夠到位,班子建設和黨員干部隊伍建設存在薄弱環節。
49.將行政處罰、獎補資金分配、大額資金使用等重大事項列入黨組會研究。
一是10月修訂印發《中共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黨組“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明確將重大行政處罰、獎補資金分配、大額資金使用等重大事項提請廳黨組會議研究決定。二是9月印發《關于規范提交廳黨組會議討論事項的工作提示》,將重大環境事故和單筆200萬元以上的行政處罰、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有關事項納入黨組會上會議題,進一步規范黨組會議議定事項,嚴格落實廳黨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
50.嚴格管理班子成員。
一是廳主要領導與班子成員簽訂了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書,進一步壓實“一崗雙責”。印發了《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黨員干部談心談話制度》,結合黨史學習教育與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廳主要領導先后兩次與班子成員深入開展談心談話,談話堅持一對一、面對面,直接指出存在的問題及表現,提出改進建議。制定廳黨組2022年度政治談話實施方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政治談話工作的通知,廳主要領導與各設區市、贛江新區生態環境局“一把手”進行了“一對一”的政治談話,與廳機關處室負責人、廳直屬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了集體政治談話。分管廳領導分別對分管處室(單位)副處級領導干部、各設區市、贛江新區生態環境局的副局長開展了政治談話。參加政治談話的領導干部人數合計177人,實現了全覆蓋。二是9月30日,廳黨組會議審議通過了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方案,并報省紀委省監委、省委組織部審核同意。10月19日下午至10月20日上午,廳黨組召開了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在會上班子成員緊扣會議主題,逐一進行個人對照檢查,嚴肅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自我批評時勇于直面問題,敢于揭短亮丑,做到“紅臉出汗有辣味”。班子成員在會上共提出了132條相互批評意見。三是10月20日,廳黨組召開了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集中學習研討會暨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四是7月組織廳直系統正處級以上干部參觀南昌市廉文化館,不斷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五是在10月20日召開的省生態環境廳黨組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班子成員逐項對群眾反映、巡視反饋、組織約談函詢、個人需報告的重大事項以及對有無干預和插手執法活動、違規收受禮金等情況作出說明。截至10月25日,所有廳級領導干部簽訂了廉潔自律承諾書。
51.增強廳屬單位班子建設。
一是及時向省委推薦,配齊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黨委書記。將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與規劃院1名領導同志調動任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副主任;將1名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與規劃院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考察,提拔為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與規劃院副院長。二是5月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印發《議事規程(試行)》;9月廳直屬機關黨委發文對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建立健全黨委議事機制進行了提醒;10月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印發《重點工作督辦辦法(試行)》《分支機構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年度考核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各駐市分中心分別制定了各自的《議事規程》。三是督促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于8月19日召開了中心黨政聯席會議,根據函詢工作具體規定,規范工作程序,嚴格依據時間節點,保障談話函詢制度執行。四是省輻射站加強班子建設,印發《江西省輻射環境監督站開展“思想提升 業務練兵”打造讓黨放心、人民滿意的模范機關專項活動實施方案》;及時調整輻射站班子。五是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與規劃院7月召開院黨委會,對違規享受福利待遇的原會議決定進行糾正。印發了《江西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與規劃院工作規則》《中共江西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與規劃院紀律檢查委員會議事規則》等制度。六是10月印發《關于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的通知》,10月19日-24日各廳屬單位分別召開了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廳直屬機關黨委聯合駐廳紀檢監察組、廳人事處到會督導。
52.嚴格監督管理,強化市縣局班子建設。
10月印發《全省生態環境系統開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動方案》,在全省生態環境系統開展“深化教育、提升能力素質,深化監督、提升干部作風,深化管理、提升隊伍活力”活動,加強對全系統干部,尤其是對市局班子及其成員的教育監督管理。在市局選任班子成員時,注重優化班子專業和年齡結構。在職級晉升過程中注重專業化干部導向,提升專業干部比例。
53.鮮明導向,選任專業化干部。
一是7月份以來,廳黨組在廳直系統開展了職級晉升工作,涉及人員共14人,在晉升過程中,注重專業化干部導向,其中環保相關專業6人,占比42.85%,比原來的21.5%大幅提升。二是2022年下半年省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突出學歷和專業要求,共招錄12名參公人員和34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中環境工程、大氣遙感、化學、核工程等與環保相關專業39人,占比84.78%,進一步提升專業干部比例。三是10月份廳黨組印發《全省生態環境系統開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動方案》,明確要求廳直系統優先招錄具有環保相關專業背景和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人才,對市縣生態環境部門公開招錄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優先招錄環保相關專業人才。
54.嚴格審核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
一是制定《關于開展設區市生態環境局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人事檔案再整理、再審核工作實施方案》,對干部人事檔案進行再整理、再審核。二是制定《關于開展廳直系統干部任免審批表信息再校核、再完善工作實施方案》,根據檔案資料的記載對干部的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歷學位、工作經歷等信息進行校核。及時更新、完善有關信息,并由干部本人親筆簽名確認。
55.重視高層次人才引進。
一是加大引才工作力度,督促指導廳屬單位積極開展引才工作,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9月成功引進1名博士。二是在編制范圍內優先招錄環保相關專業的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人才,在2022年下半年省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共招錄12名參公人員和34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絕大部分為碩士研究生學歷,其中環保相關專業39人,占比84.78%,較好地改善了系統內年輕干部隊伍的學歷和專業結構。三是督促廳屬單位嚴格落實高層次人才待遇,10月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與引進的1名博士簽訂了《聘用合同書之補充協議》,進一步明確落實高層次人才待遇;8月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與規劃院明確將引進博士人才過渡房補由1.2萬元每年提高至1.8萬每年;10月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與規劃院召開高層次人才座談會,聽取人才意見建議,現場協調、解決相關問題。四是在公開招考工作中嚴把“入口關”,要求市、縣生態環境部門在公開招考前報備計劃,待省廳批復同意后組織實施。巡視整改以來,批復萍鄉市局招考計劃數7個,其中環境科學與工程、化學類等環保相關專業6個,占比85.71%。
56.按規定規范黨政分設。
一是結合事業單位改革后廳屬事業單位實際情況,組織廳屬單位重新制定機構職能規定,9月報省委編辦審核。二是及時更新實名制系統人員信息,有變化的原則上每月更新一次。三是9月廳黨組會議研究規范了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與規劃院黨政分設問題;督促指導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編制了內設處室中下設工作組工作方案,在內設處室設置工作組,并合理劃分各工作組職責分工,進一步提升工作質效。
57.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思想教育,激勵干部愛崗敬業、擔當作為。
一是4月、8月廳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學習會分別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主題開展集中學習;印發《2022年省生態環境廳<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學習安排》《關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學習綱要>的通知》,下發了1-9月份《黨支部工作、打造模范機關工作提示》,推動黨員干部理論學習走深走實。二是加強思想政治工作,9月印發《江西省生態環境廳新時期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措施》。三是8月,我廳“喜迎二十大 奮進新征程”主題演講比賽成功舉辦,廳直系統276名45歲以下黨員干部全部參加。四是9月22日圍繞學習貫徹《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召開了全系統第七次新時代新知識集體學習視頻會,省、市、縣三級生態環境系統1900余名干部參會。五是推薦景德鎮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監督科負責人獲評及時獎勵個人三等獎。
58.廳領導加強對分管處室指導,積極參加支部活動,增加談心談話實效性,了解處室狀況,加強督促提醒。
一是9月23日,廳黨組召開2022年第9次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學習會,集中學習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等黨內法規、文件,提高班子成員參與黨內組織生活的自覺性、積極性。二是督促班子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要求,印發工作提示,執行好黨支部聯席會議(專題工作會議)制度和支部聯系點制度。班子成員于9月底前分別召集分管處室(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召開了第三季度黨支部聯席會議(專題工作會議)。三是8月印發《江西省生態環境廳2022年度廳直系統基層黨建工作目標考核及評先辦法》,推動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參加組織生活。四是9月印發《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黨員干部談心談話制度》,進一步明確跟蹤問效。
59.增強職能部門工作人員的黨建業務水平。
一是加強培訓、學習,8月廳直屬機關黨委1名同志在江西干部學院參加2022年全省機關黨組織書記培訓示范班學習,經考核合格后結業;向支部書記、黨務干部發放了《基層黨務工作實用手冊》《怎樣做好黨支部書記》《紀檢監察干部應知應會知識手冊》等書籍資料;編印《江西省生態環境廳機關黨建資料匯編》(第一輯)、《江西省生態環境廳機關黨建資料匯編》(第二輯),供廳直系統各黨支部學習使用。二是建立述職評議相關制度,10月印發《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基層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制度》,對述職評議問題整改跟蹤問效提出了要求。三是創新黨建檢查考核方式,細化黨建考核方案,提高發現問題的能力。8月印發《江西省生態環境廳2022年度廳直系統基層黨建工作目標考核及評先辦法》,對機關黨的政治和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和紀律建設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考核,細化考核指標及評分標準,創新考核方式,采取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方式,分別于4月、7月和10月開展了三次平時考核,對每次考核結果及時通報并督促整改。
60.開展黨建業務培訓,提升基層支部黨務干部業務能力。
一是按照黨建和業務“雙帶頭人”的標準選優配強基層黨組織書記,廳直系統各黨支部書記均由處室(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每月印發《黨支部工作提示》和《黨課薦稿》,向廳直系統各黨支部(黨委)推薦優秀黨課講稿,作為黨員教育培訓的參考資料;印發《江西省生態環境廳“三會一課”旁聽制度》,加強對組織生活的監督指導,推進各黨支部(黨委)理論學習及組織生活經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提升“三會一課”質量;提前6個月對需要換屆的黨支部進行提醒,督促各黨支部按期完成換屆。二是10月舉辦了廳直系統黨務干部、紀檢干部培訓班,廳直系統共126名黨務干部、紀檢干部參加培訓。三是積極將黨建工作要求融入日常,開展季度性的檢查考核,重點查看“三會一課”執行情況;推動各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積極運用基層黨建信息化平臺。四是印發《關于開展黨支部設置專項檢查的通知》《關于開展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問題專項檢查的通知》,對直屬單位黨委下設黨支部的設置情況和黨組織軟弱渙散問題開展了專項檢查,并進行了通報。五是10月對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黨委、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與規劃院黨委開展了黨員檔案專項檢查工作,及時反饋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針對個別黨員身份存疑的情況,廳直屬機關黨委對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黨委進行了指導監督,并協助其對黨員身份進行了再次認定。六是開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9月印發了《中共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黨組關于吳志平、曾飛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通報》《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開展“重家教、樹家風、傳家訓”活動的通知》,每季度開展“顯微鏡”專項行動并進行通報。
(四)落實巡視、紀檢監察建議、審計、環保督察等監督發現問題整改責任不到位,問題整改不夠徹底。
61.深入落實肖毅案整改要求。
一是7月廳黨組印發《落實贛辦發電〔2022〕46號文件中相關任務的對照整改工作方案》,對肖毅案、龔建華案貫通整改提出工作要求;8月、9月、10月分別對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新發展理念情況進行了調度;8月以來,廳黨組持續加強對落實新發展理念的學習,9月2日圍繞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開展中心組學習,9月23日中心組專題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文章《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必然要求構建新發展格局》。二是8月印發《2022年省生態環境廳<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學習安排》《黨支部工作、打造模范機關工作提示》,廳直各黨支部將第七專題“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和第八專題“堅定不移走高質量發展之路”分別納入8月、9月學習研討內容,提升黨員干部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的思想自覺。
62.黨組落實巡視等監督反饋問題整改主體責任。
8月30日印發《中共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黨組關于認真做好省委第八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的通知》,成立省生態環境廳黨組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駐廳紀檢監察組副組長和廳各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人事處,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同時,抽調業務骨干成立巡視整改工作專班。
63.紀檢監察機構加強對整改不力、進度較慢的處室進行督促推動。
一是8月8日,駐廳紀檢監察組督促廳黨組召開了黨組會,專題審議《省委第八巡視組巡視反饋問題整改方案》。二是督促省廳及時成立了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具體整改措施,明確任務分工和整改期限,確定了駐廳紀檢監察組巡視整改監督聯絡員。三是駐廳紀檢監察組多次督促省廳認真落實省委巡視反饋問題的整改,強化責任落實,確保整改舉措保質、按期完成,并對巡視整改銷號進行抽查把關。9月發出《督辦函》,對整改不到位的41-2號整改措施提出暫緩銷號的建議,并督促對涉嫌招投標違規問題的責任人作出處理,將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四是駐廳紀檢監察組始終把監督推動省廳落實巡視整改任務作為政治監督的重要內容,先后多次堅持召開組務會,研究推動省廳巡視整改工作的具體舉措,部署監督檢查,從嚴銷號把關。如對監督發現的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與規劃院部分問題整改不到位情況,經組務會研究決定發出督辦函,督促處理相關責任人。五是駐廳紀檢監察組針對監督發現的省廳在網站管理、財務制度管理、采購招標中存在的問題,督促相關單位舉一反三,出臺了一系列制度,進一步規范管理,扎緊制度的籠子。
64.組織人事部門嚴格做好整改銷號把關。
一是9月印發《關于認真做好對省委關于抓工作落實等調研報告涉及的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有關設區市局和廳機關有關處室對調研報告中指出的5個生態環境問題進行再整改。二是巡視整改工作實行“每天報進度、三天一督查、一周一簡報、半月一小結、一月一報告”工作制度,掛圖作戰、銷號整改;9月印發《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巡視反饋問題整改銷號管理辦法》;9月7日-10月25日,共印發督查簡報11期,高質量推進銷號工作。
65.高標準對問題進行徹底整改。
一是代擬《江西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實施細則(審議稿)》,10月24日經十五屆省委第52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二是起草制定《江西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疑難復雜問題幫扶制度(試行)》,指導幫扶整改實施主體有效解決疑難復雜問題,落實各地整改責任。三是堅持督幫一體,6月27日,廳黨組成員、正廳長級生態環境監察專員主持召開會議,研究討論幫扶意見;7月8日,組織召開德興銅礦問題整改幫扶會,并組織幫扶小組赴德興銅礦現場進行專項指導幫扶;7月29日-8月23日,對江西銅業集團開展了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四是7月-10月贛中專員辦多次調研督導撫州市危廢處置項目進展情況,并與撫州市政府召開會商會議,要求撫州市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壓實責任,加強工作調度,按整改時限,加快推進項目落地。五是對全省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問題實施掛圖作戰,督促各專員辦對區域內整改標準不高、整改不徹底、整改滯后問題加強調度,并開展監督檢查,推進問題整改;及時對區域內提出的銷號問題開展現場查驗核實,嚴格銷號標準,對達不到銷號條件的問題,幫扶指導、加壓推進問題整改。
三、持續發力,保持巡視整改常態長效
下一步,我們將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整改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指導,堅持標準不降、力度不減,強化統籌謀劃,保持恒心韌勁,不斷鞏固整改成果,推動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新成效。
(一)持續抓好巡視整改。持續加強和深化省委巡視和上下聯動巡整改,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指導、嚴格監督,按照既定的任務書、路線圖和時間表,扎實做好后續整改工作,對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回潮;對正在推進的整改任務,加強跟蹤督查,確保按期整改到位;對需要長期堅持的整改任務,緊盯不放,打好攻堅戰、持久戰。
(二)持續強化建章立制。把立足現實與著眼長遠統一起來,邊整改、邊總結、邊提升,深化標本兼治,推動形成長效化常態化的巡視整改工作機制。既解決好反饋指出的問題,又注重解決其他關聯性問題,既解決好具體的個性問題,又注重解決普遍的共性問題。建立更多具有江西特色的現代環境監管制度,不斷完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不斷健全完善廉政風險防控制度,嚴防生態環境系統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發生。
(三)持續深化全面從嚴治黨。持續深化以案釋紀、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結合巡視整改,緊盯生態環境領域選人用人、審批監管、資金分配、執法督察等關鍵環節,嚴肅查處生態環境系統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馳而不息正風肅紀,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入打造讓黨放心、人民滿意模范機關,縱深推進新形勢下“五型”政府建設。
(四)持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自覺把抓好巡視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從嚴治黨、融入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中,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緊密結合,與優質高效落實好黨中央及省委重大決策部署緊密結合,加快推進美麗江西建設,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助推高質量跨越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