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機廢氣處理 |
發動機排氣噪聲 |
發電機風機噪聲 |
機房的隔聲吸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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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送風系統消音 |
空調內部噪聲治理 |
風機氣流噪聲治理 |
空調末端噪聲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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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水裝置噪聲治理 |
冷卻塔隔聲屏 |
冷卻塔消聲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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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頻振動噪音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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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備噪聲治理 |
配電房噪聲治理 |
水泥廠噪音治理 |
民用建筑降噪工程 |
酒吧KTV噪聲治理 |
為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進一步規范審批流程,根據近期修正或出臺的《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辦法》《湖南省危險廢物跨省轉入利用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現將湖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固體(危險)廢物審批事項程序規定>的通知》(湘環發〔2020〕11 號)有關修改情況解讀如下:
一是減環節。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取消預受理環節,將縣市區和市州生態環境部門出具審核意見改為市州生態環境局在完成專家評審意見后,結合日常監管情況和現場情況出具審核意見。固體(危險)廢物跨省轉出(固體廢物跨省轉出貯存或處置、危險廢物跨省轉出)取消縣市區和市州生態環境局初審,改為湖南省政務服務網直接申請。
二是減時限。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形式審查與受理時限由5個工作日調整為3個工作日,期間對存在異議事項,相關部門接到商函之日起3個工作日調整為2個工作日內予以反饋。固體(危險)廢物跨省轉出審查環節與受理環節合并,由8個工作日調整為3個工作日。危險廢物跨省轉入受理環節由5個工作日調整為3個工作日。
三是減事項。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臨時證有效期為一年,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臨時生產證換證全省已無相關企業申請,明確取消該事項。
四是提效率。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專家評審根據疫情等情況可采用視頻連線、網上函詢等線上線下手段。危險廢物跨省轉入,按照危廢處理方式、聯防聯控機制、我省戰略發展、年度轉入管理計劃、“黑白名單”管理類別等有關要求進行審核,征求意見環節由10個工作日調整為5個工作日,其中納入“白名單”管理類別的危險廢物,受理后直接由省生態環境廳于5個工作日內復函。
五是優服務。固體(危險)廢物審批征得申請單位同意后,證件逐步使用郵寄送達等方式。危險廢物跨省轉入戰略性稀有金屬危險廢物的,開展商請程序接受單位提交相關說明材料后,由省生態環境廳書面函商省直有關部門意見,確屬的結合征求意見環節反饋情況復函。納入“白名單”管理的危險廢物和確為戰略發展必須的,跨省轉入危險廢物年度報批總量不受經營許可省外來源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