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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受污染傳輸、本地污染積累及不利氣象等因素的共同影響,岳陽持續中至重污染天氣,于1月7日啟動了重污染天氣預警。為確保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到,全力壓降大氣污染物排放,大限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同時為繼續做好風險隱患“利劍行動”防范化解工作,岳陽市生態環境局屈原分局聞令而動,通過開展“特護期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執法行動”及“利劍行動”,查處了岳陽市首例“未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的違法行為。
2023年1月13日,岳陽市生態環境屈原分局執法人員對納入應急減排項目清單的一家生產混合肥料生產的企業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的涉氣工序正在進行生產,未按要求落實停產措施。經查明,該公司在啟動重污染天氣響應期間未落實應急響應措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規定。
為及時有效消除大氣環境影響,落實感控措施,該局在得到上級機構的批準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第四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當場對該公司的配電柜與燃燒爐實施查封的行政強制措施,并依法下達查封決定書,查封期限為自批準之日起至本次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結束之時止。在得知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于當天17時解除后,該局第一時間上報,對企業查封的設施予以解封,有效保障生產,助推經濟發展。
該局主要負責人表示,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管控是省、市應對重污染天氣的重大舉措,此次違法行為的查處就是給各企事業單位敲響警鐘,要求廣大企事業單位不折不扣落實好重污染天氣各項應急措施,實現污染物深度減排。同時該局也將傾全局之力持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藍天保衛戰”,繼續加大執法督察力度,嚴厲打擊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等環境違法行為。